仪陇县即将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009-10-15 07: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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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南充市农村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发〔2007〕56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1月1日起,对2009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农村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在上年领取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调增20%,并将调整的养老金待遇计入基础养老金部分,所需资金从农保基金结余中列支。目前,仪陇县正在着手相关调待的准备和基础工作,预计开年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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