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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技改确保航运安全
    2009-06-12 12:36:16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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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地方海事处根据国家船舶检验规范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针对县域采石、吸砂船舶技术状况较差、吨位及功率小、证书证照不齐备,特别由于嘉陵江新政电站与金溪电站库区的形成,使辖区水位大幅升高等情况,对嘉陵江流域近60艘低质量及小型拖船进行全面技改,以从根本上解决船舶航运安全。
      我处要求各乡镇管船站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本辖区水域的安全检查,摸清此次技改范围内船舶数量,督促相关采石、吸砂船舶业主尽快实施技改。同时要求各采石、吸砂船舶经营业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技改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技改的小型拖船和配套货船、机驳以及工程作业船舶,将采取强制报废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并不再新批运力和办理相关船舶手续。我处规定凡纳入此次技改范围内的船舶均须做到统一图纸、统一船型、统一标准,由有船舶建造资质的船厂进行建造,严禁各船舶经营业主私建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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