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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京外地人或将因新个税法丧失购房资格
    2011-07-08 10:08:23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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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该规定,新个税法的修改主要体现在起征点由2000元上升至3500元。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人群将进入“免税名单”,其中外地居民在税负减轻的同时,购房计划也或将受到影响。

    法律规定,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税负的减轻将会使超过7成的应税人群税后收入增加,消费者在养房压力、购房能力等方面会发生变化,继而影响楼市成交。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当前北京首套房的平均月供在7000元左右,由于月还款额不能高于月收入的50%,家庭购房夫妻双方月收入应该在15000元左右。按照新个税法月税负为600-800元,较改革之前月税负减少750元左右。

    另外,若个税修改后增加的月税后收入转化为消费者的购房还款资金,以20年的还款期来算,家庭的购房资金增加约18万元,也就是说购房家庭可供选择的住宅总价空间将上升18万。

    个人所得税的变化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但也有人担忧认为,一些外地人尤其是刚来京工作的年轻人收入相对较低,在一段时间内无需纳税,将来即使在京工作满5年也只能提供三年、两年或更少时间的纳税证明,其中不乏没有加入社保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小公司职员等,这会使他们的购房计划延后,甚至丧失购房资格。预计新个税实施后外地人的购房需求会进一步减少至一成以下。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 http://www.jinghua.cn ) alt="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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