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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
    2011-01-24 12:28:50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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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和《仪陇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全县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拟结婚人自愿参加婚检的工作机制,努力降低全县出生人口缺陷率,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力争2010年全县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10%。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积极倡导科学婚检理念,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自愿参加婚检。
      (二)便民原则。用科学、快捷、简便的工作方法为准备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提供服务。
      (三)保密原则。强化法律意识,婚姻登记部门和婚检机构要维护免费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保护隐私的原则,不得向第三人透漏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
      三、主要内容
      (一)婚检对象。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且一方或双方均属仪陇户籍的,在仪陇县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均可免费享受一次婚前医学检查。
      (二)婚检项目。婚前卫生指导咨询,询问家族病史及个人病史,艾滋病、梅毒、淋病筛查,胸透、尿常规、血常规、B超、心电图、肾、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特殊自费检查项目根据医学建议和自愿原则确定。
      (三)婚检时限。婚姻登记前3个月内。
      (四)婚检机构。县妇幼保健院。
      (五)婚检程序。婚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县婚姻登记中心或乡镇计生专干处领取并填写《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经审查后,到县妇幼保健院(新老县城院区均可)进行婚检。县妇幼保健院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婚检项目,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通知本人,婚检对象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
      四、工作要求
      开展免费婚检是预防和减少人口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我县婚前检查率按期达标。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婚检的重要性,做好婚前保健、婚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工作,提倡科学的婚育观,增强群众婚检意识;县妇联要积极落实《仪陇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把提高婚检率和减少人口出生缺陷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评估,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检查、分析婚检情况;县卫生局要加强婚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婚检服务质量,建立婚检监测网络,督促婚检机构做好婚检当事人的资料登记工作,定期将全县婚检情况报送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县民政局要指导婚检对象填写《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引导其到县妇幼保健院参加免费婚检,并认真审核《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的真实性;县计生局要督促计生专干向本辖区结婚对象发放、审核《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并把婚检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计生工作考评;县财政局要及时核拨免费婚检的经费,确保免费婚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仪陇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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