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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交警“四个强化”扎实开展好百安活动
    2011-01-12 08:37:03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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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开展好“百安”活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仪陇交警大队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四个强化”措施,确保实现“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大队于12月30日召开了全体民协警会,再次对集中行动进行了思想发动,号召全体民协警牢固树立重特大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信心,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坚决管好7座以上客车,严禁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客、摩托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全体民警、交通协管员要停止休假,全部一线执勤,确保节日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办公室做好相应后勤保障,事故中队要做好值班备勤和事故现场及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要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为契机,一方面在在省县主干公路、客运车站、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并组织民警深入客车站、有车单位、社区摆放警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对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另一方面主动联系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对超速、超载、货车违法载人、违法占道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群众文明交通。

        三是强化路面管控。大队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实际,把三分之二以上的警力和全部执勤执法装备投入路面执法,对交通流量大的省县主干公路采取固定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措施,新马路的交通安全执勤点每天24小时值勤,严格检查过往的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并翔实登记。未在新马路执勤点执勤的中队则联合县城管办、派出所从8时至21时对所辖城区道路、省县主干公路、乡村道路实施不间断流动巡逻。与此同时,加大对天网视频探头、电子抓拍系统的后台监控力度,及时制止闯红灯、违法占道行驶、摩托车超员、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路面督察。在活动期间,大队领导深入分管片区参与路面执勤,检查督导中队对集中行动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每周对各中队辖区事故发生数、路面见警数、路面纠违数、宣传教育数、《安全警示卡》发放数等工作进行综合排名并通报,以此督促各中队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加强对客运站点、路面安全隐患、交通秩序的管控,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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