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集中报废一批非法营运车辆
2010-09-08 08:58:47
662
收藏
管理
9月7日,我县在金城镇、马鞍镇、复兴镇、新政镇等地,对被县交管所查扣的27辆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报废处理。
据了解,此次报废的27辆汽车是县交管所在2007年7月至2008年10期间查扣的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这些车辆中,一类因车辆破旧,车主主动申请交管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再追收罚款;另一类车辆是罚款超过车辆本身价值,车主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在交管所接受行政处罚。县交管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报批,对这27辆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报废。
当天,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交管所等部门对车辆报废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了报废过程公开透明。
上一页:县消防大队开展装修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下一页:我县“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