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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施规范》出台
    2010-08-10 19:00:38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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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处罚案件质量。8月9日,仪陇县环保局出台了《仪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实施规范》,此《规范》在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程序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行政处罚责任化。此《规范》践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地将执法能力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挂钩,并纳入环境执法基本功考核范围,做到谁执法、谁负责;遵循查处分离的原则,环保局监察执法机构、机关其他办案机构分别负责具体环境执法工作,法制机构负责监督,坚决杜绝案件受理调查、审理、决定不分的现象。同时实施行政处罚备案,确保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的内部监督检查和评议权。

        环境处罚程序规范化。该《规范》在行政处罚程序部分细化了处罚的各个步骤、方式以及具体操作内容。此外,《规范》从立案、调查取证,到告知、听证,再到处罚决定的下发等等行政处罚的全部程序,每个细节都进行了详实的规范,同时对行政处罚案卷的移送、文书的送达也进行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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