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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海事局老领导指导仪陇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2010-06-10 08:54:15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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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汪飘洋) 6月9日,省海事局原副局长代朝忠来到仪陇调研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传达上级工作意图及指示精神,并对一年来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发挥余热编写的《仪陇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予以说明,组织县海事部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讨论学习,指出了编制县级水上安全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本办法分总则,安全管理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航行、停泊和作业与通航保障,渡口管理,船舶设计、制造和维修,附则等八部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快法制建设和规范水上交通安全行政执法,科学编制水上安全管理办法是强化长效管理,加强法制建设,构建安全、环保、和谐的水上安全环境的需要,是落实“水条”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清理归纳日常适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编制办法,以便各级政府、部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基层行政执法的需要;也是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在此基础上,结合嘉陵江渠化和梯级开发,还将编制县域水运发展建设规划。

        据了解,全省目前已有射洪县和平昌县在规范水上安全管理机制、编制水运发展建设规划方面走在前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在工作通报中指出,射洪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了《射洪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细化明确了县、乡政府及涉水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在推进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探索了有益经验。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射洪县政府的做法,加强汇报争取,进一步落实县乡级政府及涉水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切实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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