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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旨在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
    2009-11-28 14:44:21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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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张超 王涛)11月27日,记者从县卫生局获悉,我县成为全省首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明年2月份之前,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对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试点医疗机构将开始实施这项旨在为群众减轻看病负担的民心工程。

        据了解,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以前,公立医院的药品一直是采取的“进价+ 提成”的方式进行销售,包括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后,都会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进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物将实行零差价销售给患者,这就使得占医院一部分收益的药品销售收入将不复存在。这部分的差价,今后将全部“返还”给患者,从而减轻患者的看病负担。

        此次试点,我县已经确定了6个社区卫生机构为试点机构。 县卫生局局 长王定辉表示,目前我县对县及其以下卫生医疗机构试点前的“摸底”工作, 已经全面展开。

        相关链接: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 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 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 衔接,本质就是避免了这些药品在流通和销售环节价格不断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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