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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清退“非农八大员老兵”维权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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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81年88738部队退伍存放在仪陇县武装部1140号档案,2007年本人才得知早年被原新政区分管组织副书记呈洲俊盗提之案(导致我1984年仪陇县首批报考乡镇招聘干部二选一落选)。发现之日从2007年至2010年曾向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市委书记刘宏建,省委书记刘奇葆追档维权三年无果。当时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指派仪陇县委常委人武部长胡友伦为此案会同纪检,组织部,民政局,人事局等协调核查处理。最终以年久属历史遗留问题维权无果结局。

       令人难解的是:县委常委人武部长胡以伦在办公室亲自至电仪陇县民政局长余新民(本人在场),商讨处理解决此事:后来,一是让我和双路社区书记唐斌,主任王益平,镇民政所长王知情一道同去县民政局审批了每月60元(2016年己提高至每月280元)城镇低保视为上访追档维权补偿。二是早在2002年经南充市民政局审批每月仅有11元带病返乡补助(因患气胸肺大泡破裂)。三是呈洲俊盗提档案追查维权无果便按历史遗留问题上访解决,县财政拨民政支付按每月50元变相润心钱,并且是义路镇双路社区主任杜兴和民政所长王知情为本人填表上报办理的(表上有秘密字样单独帐号打的款)。

      可是:由于2010年义路镇老政府要撤迁迫卖,将本人1993年缴政府集资建房门面款连住宿4000元已退还给我,副书记刘杰叫我限时必须搬出政府住地,从此导致本人:无土地,无工作,无收入,无居住,无医保的处境,且只好投靠子女暂住绵阳至今。

        没想到:2010年我被迫离开义路镇双路社区之后不久,不知何因当地政府将上述三项民政补偿全部被取消了??令冤屈一生的退伍老兵,从1987至2002年在政府当临时员15年期间:曾两年度被中共仪陇县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镇纪委委员,镇机关支部委员和被县蚕桑局多次评为先进个人,且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一次的老兵,也被全省一刀切“清退下岗失业了"(持有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我即流汗又流泪悲伤。至今不仅没分文优待金就连慰问金也从没享受过。請问:各级政府对过去上访维权追档补偿己处理了的历史遗留问题三项用民政低保视同变相安慰资金凭啥取消翻盘??试问:其他老兵低保和所有领取700元左右“带病退伍”定补的真正敢核查到底吗???下届政府都要推翻上届政府处理的历史遗留补偿方案吗?

       敬请派专人去仪陇县人武部调查核实盗提1140号的内幕和县人事局清退文档便知,恢复我的三方面视同变相上访维权的补偿资金并兑现。若有不实之处我愿以党性担保此案一并接受组织处理。

       

        附页:

    “五无”老兵的诉求:                    

        本人1995年在职四川省属政策性已“农转非”,2002年又因四川省属政策性被清退“八大员”中的退伍军人。请问:部、省、市、县、乡、五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來,对“即不属农村,也不属政府安置”两头不沾边的被清退“非农八大员老兵”,并且是自陶腰包缴纳的社保(2018年到龄办领仅1200元养老金)这部分老兵有何政策倾斜?是否只要有养老金领取?不管领多领少的老兵都一律拒之优待大门之外呢?战时荣立三等功的己属政府安置了工作,早年当兵领6元津贴时代,平时荣立三等功的老兵不容易啊?也应有激励补偿政策出台才合理?特别是无医疗保险“娘家人父母官"替被清退老兵呼吁是各级应尽的职责。

                    


           备注经历:

        


    1.       我生于1958年10月,实际出生与入伍档案年龄相符,档案1140号在仪陇县武装部曾经被原新政区呈洲俊盗提过可去核实(导至1984年乡镇首批招聘干部考试二选一落选)。现年64岁。

    2,1976年12月从四川省仪陇县(马安中学在校学生报名)义路公社五村应征入伍,部队驻重庆涪陵88738部队103团,任战士副班长,1981年1月因部队精减退伍返乡务农。

    3,1979年5月入党,获嘉奖一次,1978年荣立三等功一次。回地方曾两年被中共仪陇县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并当选为义路镇纪委委员和政府机关支部委员至《清退下岗失业》。

    4,1981年因部队精减返乡后仼义路公社五大队民兵连长至1987年。

    5,1987年1月至1990年1月聘为义路乡人民政府成人教育教师。

    6,1990年1月至2002年3月被仪陇县蚕桑局聘为驻义路乡蚕桑辅导员(经人事局考试认可的八大员),后因四川省政策性《清临下岗失业》期间:1995年省计委指标,全南充市蚕桑辅导员己全部“农转非"后己退土地,实行供应粮。非农退伍军人县人事局认可的县蚕桑局当年就不应清退下岗失业。

    7,因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住址均为仪陇县义路镇永华街95号(是老政府集体户)本人至今无居住门牌号,原五村农房2008年震后已垮。

    8,1987参工至2002年15年工龄清临后,县政府统一仅从1996年才落实补办的职工养老保险,本人确实无力维持仅缴至2010年12月刚满15年。从2011后无力续缴断保加军龄视同缴费4年共19年,无土地无工作无收入养家糊口都难维持从何谈起社保多缴多得呢?2018年办领仅1200元养老金,本人1987年至1996年这10年工龄社保局也没认可视同缴费更不合法,且没有医疗保险,维持生活困难。

    9,有档案记载带病退伍,但档案内缺部队医院证明(部队己撒精减了)至今均无优抚分文的享受,也从来没有享受过分文的慰问金。

    10,2010年由于义路镇老政府住地永华街95号被整体迫卖搬迁至李家坝(1993年老镇政府集资建房时我筹了4000元的门面款,后因需拆迁即退款了)导至本人无处居住,只好投靠子女到了绵阳暂住至今。

    11:据其他同部队战友说:我们直属工程兵54师88738部队103团816核工程属涉核部队应有定补,但咨询仪陇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说:等待上级文件至今无果?

    12.   1976年从义路乡应征入伍的同在88738部队103团服役的有:一村陈开学,二村许期顺,三村李明文丶李明加丶龙腾文,四村张三成,五村我丶林科志,八村邬宗吉丶李显才,十村王池德共11人,且退伍兵早年同在义路镇政府一起共事的(八大员)有我,李明伟,林登书,王梯荣(只因我是县局管“非农"而他们大多享有:带病退伍定补或低保免缴居医保,并也有社保)可走访调查核实。

     求诉人电话:13350008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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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兵 普通会员 消费:0元 2023-04-04 00:01 00:01
      华为
      1楼
      【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关于仪陇义路退伍相关补助的问题已收悉。经义路镇政府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所谓违规提取你服兵役退武档案问题确属历史遗留问题。据你所述存在违规提取,还是另有原因,事隔多年确实无据可查,所以关于提取档案诉求问题,我们只能表示抱歉,请你理解。
      关于您反映低保、退伍补助等问题,镇政府多次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信访局等单位协调沟通,因您曾经参军报国守边疆,同时在镇政府工作多年,工作期间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所做贡献值得肯定和赞许。鉴于您这种特殊情况,镇政府同县级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同意每年从慰问金中解决你的困难(金额为3000至4000元),资金来源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和义路镇政府统筹解决。
      关于您反映需要书面答复你的问题,请你就以本次回复为据,保存好以此为证。
      您曾经也在基层工作多年,你应该能够理解我们工作的难处,对你关心帮助不到位不具体的地方还请你多多理解,愿您多保重身体,开心安度晚年,您的家乡随时欢迎您回来做客。已于2023年4月3日上午11时通过短信告知您处理情况。
                     义路镇人民政府 义路镇人民政府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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