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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人张志强:代言农民工
    2011-08-25 12:02:0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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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迁徙中的人物与城市镜像 之一

      他是一个民工。为打工赚钱,几乎走遍了中国。

        因为长期两地分居,他结婚,离婚,再婚,却还是两地分居。

        他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为120元的打工钱花了1000元的诉讼费。

        他加入了NGO组织,在帮助进城的农民兄弟。

        北京的天空灰蒙蒙的。丰台区东大街附近一套普通的民居住宅却是非常的干净整洁,电脑开着,桌面是茂密的树林和蔚蓝的湖水,朝阳的窗台上还摆着几盆依然鲜绿的盆景。民工张志强现在就在这里工作和生活。

        瘦弱的张志强,因生活和劳作的艰辛,眼角过早的有了细细密密的鱼尾纹,而清澈的目光,又让人觉得他是个读书人。30岁后,人就该对自己的长相负责了。16岁离家外出打工,24年的“流民”生涯,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了生活的辛酸和抗争的尊严。

       生在一个小山村

        1967年,张志强出生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凤仪乡五台村。仪陇县是朱德的故乡,也是国家级贫困县。

        张志强是家里的老二。姐姐18岁嫁人,因和公婆吵架,服农药自杀。

        1970年,家中添了一个妹妹。1973年,再添一个弟弟。

        16岁,张志强初中毕业。父亲给他和弟弟算命,他测得的是木材的“材”,而弟弟测得的是人才的“才”。父亲希望张志强不要读书了,让弟弟继续读书。

        1984年张志强拿着4元钱,走出了家门——“出门打工是成年劳动力赚钱的惟一途径”。

        在四川攀枝花捡垃圾,在云南昆明蹬三轮,到贵州贵阳、广西南宁修铁路,到陕西汉中当砖瓦工学徒……

        外出5年,年满20岁的张志强回村。仪陇农村18岁的小伙就基本都结婚了。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女朋友,两人结婚。

        1991年新疆建设兵团在仪陇县里大规模招收农民工——到新疆拾棉花。“去新疆的车票不要钱,还算是支边建设”,张志强兴冲冲地决定到新疆打工。

        去之前,他偷偷地问老婆有没有怀孕,老婆说没有。他们计划5年后再要孩子。“可惜农村人,没有文化,根本不懂如何避孕”,到了新疆,张志强发现老婆已经怀上了孩子。

        在新疆拾棉花,150元/月,年底才能结帐。整个家庭的重担都落在了张志强一个人身上。零下30摄氏度的时候,他甚至还要到雪地里去割芦苇来养活老婆和孩子。

        1992年7月,张志强把不足一岁的小女儿送回老家。这年他和老婆加起来一共赚了3000多元。给家里2000多元。

       工厂的“机器”和“动物”

        “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1993年,用拾棉花的一点点积蓄,张志强和老婆买了火车票来到广东。

        张志强进了广东的皮鞋工厂。“每天从早晨8点工作到晚上12点,没有休息日。晚上回家,累得连澡都洗不动了,脱了衣服就睡。直到第二天打铃,又是一路小跑去上工。上厕所要到车间门口的保安那里拿牌,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工厂不自由,不尊重人的情感,把人当成了动物,或者机器”,谈到在工厂的感受时,张志强对记者反反复复用到两个词是“动物”和“机器”。

        几乎每两个月,就换一个工厂,走遍了广东的顺德、佛山、番禺……最终,张志强选择了到建筑工地,跟着一个小包工头干。“那个小包工头也是农民工出身。他给工人的工资是每天10元,工作8个小时,加班会给加班费,2元/小时,工人们每天和老板一起吃饭”。

        两年间, 张志强的工资从10元/天,涨到2000元/月,做到了管理者的位置。

        可是张志强的建筑工地在肇庆,老婆的工厂在深圳市区,他和老婆一个月只能见一两次 “因为疏于沟通和联系,我虽然赚了些钱,到1996年年底的时候,老婆却跟人走了。”1997年5月和老婆回四川办了协议离婚。

        学习《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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